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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市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 高州市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81-201804-901-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73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情况

  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高州市污水处理现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高州市的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PPP协议相关约定,将相关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高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项目建设范围

  本次整市水质净化PPP项目实施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其中:

  城区部分:高州市生活水质净化厂占地面积90亩,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3.5万吨/日,建成后污水厂设计总规模为8.5万吨/日。高州市生活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服务人口约26.8万人,二期工程建成后,总服务人口约50万人。

  镇区部分:高州市辖曹江、根子、泗水、谢鸡、新垌、云潭、沙田、镇江、荷塘、南塘、石板、荷花、东岸等13个乡镇均需新建水质净化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

  农村部分:高州市辖所有乡镇339个行政村(不包括贫困村、城区村、镇级设施覆盖村、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村),包括824个自然村的水质净化设施和管网建设。

  其中,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建设范围覆盖整市农村80%以上的人口,涵盖所有行政村、名村示范村等。

  3、项目建设内容

  市区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高州市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3.5万吨/日,建成后总设计规模为8.5万吨/日,同时新建污水主次干管(DN300-1000)约42公里,新增配套支管长度按不小于新建主次干管长度50%(21公里)配置。

  13个镇区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曹江、根子、泗水、谢鸡、新垌、云潭、沙田、镇江、荷塘、南塘、石板、荷花、东岸等13个乡镇的水质净化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其中镇区水质净化设施总规模约1.17万m3/d,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DN200-DN500)总长约89.94公里,配套支管长度按不小于新建主次干管长度30%(26.98公里)配置。

  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本轮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建设方案覆盖整市80%以上的农村人口,建设824个农村水质净化设施点,覆盖339个行政村(不包括贫困村、城区村、镇级设施覆盖村、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村),服务人口约26万人,水质净化总规模为18360吨/日,并敷设HDPE缠绕管(DN100-DN200)总长约369.64km。

  4、项目主要运营内容

  项目完成高州市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35000吨/日,配套主干次干管(DN300-1000)总长约42km,新增配套支管长度按不小于新建主次干管长度50%配置;完成13座镇区水质净化厂11700吨/日,配套主次干管(DN200-DN500)89.94公里(配套支管按不小于主次干管长度30%配置);完成824座农村水质净化设施18360吨/日,并敷设HDPE缠绕管(DN100-DN200)总长约369.64km。其中水质净化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如下:

  1)市区、镇区水质净化设施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排入重要水库和供水通道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地表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2)农村水质净化设施最终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

  5、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90073万元,总投资包括:城区水质净化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总投资为28392万元,13个镇区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管网总投资为24345万元,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管网总投资为37336万元。

  注:

  1、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社会资本方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社会资本方应符合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参与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

  2.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凭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由采购代理机构向社会资本方发出的通过资格审查通知;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注:已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且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4月16日 至 2018年04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或茂名市油城九路6号大院1、2/3号第二层西2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林工联系电话:020-8354332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668-66632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联系人:邓丛一联系电话:020-83548719

  传真:020-83548596邮编:510000

  (三)采购人: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文明路38号

  联系人:杨辉联系电话:0668-6662565

  传真:0668-6662565邮编:525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追踪项目建设进展:高州市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高州市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

http://plan.dowater.com/info/21368.asp

高州市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农村水质净化设施          http://plan.dowater.com/info/21370.asp

高州市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13个镇区水质净化设施(水质净化厂)       http://plan.dowater.com/info/21369.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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