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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审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CG2018FGK4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新

  项目联系电话:1384776370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乌审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联系方式:郑新 138477637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波、马丽 1323484220、15548562333

  代理机构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9层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

  (1)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通过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新建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5 万m³/d,出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 标准。原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本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正常通水使用。

  污水厂提标改造后,再生水回用,回用对象为城镇热电厂等工业企业及城市绿化用水,再生水出水水质统一执行国标一级A 标准。

  本项目新建工程用地面积21285㎡,新建、构筑物占地面积5229.53㎡,新建建筑面积1452㎡,新建道路面积1968㎡,工程绿化用地面积6598㎡。

  (2)再生水回用工程

  1) 一部分再生水设供水专管至永泰热电厂, 日均输水量:4,000m³/d,输水管道长度约10.0km,管径DN300;

  2) 另一部分再生水输送至洪沁湖公园,用于城市绿化用水或由乌审旗水务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再生水用户,日均输水量约:8,000m³/d,输水管道长度约:7.6km,管径DN500。

  建设内容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2、运营维护内容: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程的运营,维护。

  3、建设地点、合作期限

  建设地点:乌审旗嘎鲁图镇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定为20 年,其中:建设期为2018年6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运营期19 年。若由政府原因导致的建设期延长,则运营期为19 年不变,整体合作期延长;若由社会资本原因导致的建设期延长,则合作期为20 年不变,运营期相应缩短。

  4、投资估算、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约总投资资 12,415.55 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准)。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来源有两种渠道,一是项目资本金,二是项目融资。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资本金要求不得低于20%。据此,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设定为20%,项目资本金约2,483.11 万元;项目融资占总投资比例相设定为80%,融资金额约9,932.44 万元,由社会资本方通过合法融资方式获得。政府方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势的担保。

  项目资本金与融资部分同比例到位,且项目资本金与融资部分到位时间必须满足工程建设进度需要。

  5、回报机制、股权比例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政府方根据“绩效付费”模式,支付项目公司服务费,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根据所建设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运营维护水平,获取政府付费。

  股权比例:本项目设置政府出资人代表、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95%。。

  二、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范围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用ROT 运作模式。乌审旗人民政府授权乌审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授权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以合资方式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实施机构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根据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和项目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服务费。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无偿将无担保、无出租等权利负担的完好项目资产移交给实施机构或乌审旗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本项目在原厂址内完成,不需另行征地。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形成的项目资产均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拥有合作期内的项目资产使用权、项目经营权、项目收益权以及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融资权,并应在项目合作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按约定将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移交给实施机构或乌审旗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根据项目投资估算额、项目资本金比例等情况,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483.11 万元,其中: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4.16 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2,358.95万元,注册资本金到位金额、时间在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及其公司章程中约定。

  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2.本项目只接受已经通过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格预审的、并回函确认参加投标的响应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415.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8日 17:47 至 2018年04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政府采购部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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