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马集乡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太和县马集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现采购人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THXCG20180067
2、项目名称:太和县马集乡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3、项目地点:太和县马集乡发艺路与广发路交口处西南角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太和县马集乡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最终情况以招标文件的描述为准):马集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主要由发艺产品聚集区内工业废水及聚集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构成,总处理规模为3000m3/d,其中包括2000m3/d工业废水,1000m3/d生活污水,以及配套管网。根据马集工业聚集区总体分析,预留2000m3/d污水处理系统的空地,作为远期扩建预留地。上述内容进入运营日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
5.1、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新建项目建设期1年(含竣工验收),运营期29年。
5.2、合作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2174.92万元,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按5%:95%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剩余5000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6、项目估算:项目总投资约7174.92万元。
7、项目类别:PPP项目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出具符合该项规定的声明函。
1 、经营资格
1.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1.2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如须合并的以审计后合并报告为准)。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组成联合体的情况除外)
2 、资质要求
2.1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业绩要求
3.1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正在运行维护(正式投产运行的,不含试运行和己经期满移交的)的污水处理厂单体日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日且拥有污水厂总日处理能力合计不小于6万吨/日。
4、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法定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行为;
4.2、投标人(以投标人名称为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只允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与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1.1、1.3、4条规定,其余规定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办法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
2、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10:00
2、资格预审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太和县三角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五、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太和县马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太和县马集乡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8326857666
(二)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钱伟、赵文博
电话:13805600633、13965003063
传真:0551-62220263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