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崖11号线道路及三水工程(团结路-青兰高速)所需中德西部区域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红石崖11号线道路及三水工程(团结路-青兰高速)所需中德西部区域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以(□ 公开招标 √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 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红石崖11号线道路及三水工程(团结路-青兰高速)所需中德西部区域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HYHAQD2018-0152
3.采购内容
包号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 |
101.341128 |
101.341128 |
一宗 |
泵站设备一宗 | |
2 |
28.633285 |
28.633285 |
一宗 |
箱变及外线一宗 |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
5.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单位,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产品及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保证工程完成后通关当地验收主管部门的验收的能力,必须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环保等验收要求,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开标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1.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1.3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1.4本项目(□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二包:
5.2.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单位,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产品及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保证工程完成后协调与当地供电部门的正常供电工作的能力,必须满足青岛供电公司的验收要求,保证用户按时供电的要求,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开标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2.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3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4本项目(□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自采购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目,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2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877号中德生态园管委206会议室。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877号
联 系 人:高升
联系电话:0532-86723568
9.2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668号千智广场1101室
联 系 人:孙健、刘凤强
联系电话:0532-86882555
10.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发布日期: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