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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招标项目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批准按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资格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乌政发【2017】40号、乌发改发【2017】200号

  招标文件编号:NMGZC-2018-00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1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

  1)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2×104吨,铺设污水管网2公里;

  2)本项目的再生水主要供给为镇区北侧新建中小企业创业园、镇区内林海公园湖水补给及周边绿化用水、乌拉山卧羊台铺绿化用水、镇区南侧电厂回用水以及镇区南侧绿化用水。本次设计近期敷设再生水管网31.5km。

  

  2、运营内容: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程的运营,维护。

  3、建设地点、建设工期

  建设地点: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建设工期:计划于2018年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工期2年。

  4、投资估算、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约总投资16493.33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准)。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3298.6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政府补贴资金为25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15.64%;债务资金10614.6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64.36%。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5、合作期限、回报机制、股权比例

  合作期限:30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社会资本=5%/95%。

  二、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范围为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 (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模式。

  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运营权、收益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16493.3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条件。

  2、财务状况

  申请人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三个年度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申请人2016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无重大不良资产。

  3、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13748.4万元。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3133.74万元,融资能力不低于10614.66万元。(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满足即可。)。

  4、商业信誉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5、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5.1资质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5.2业绩经验

  2013年至今,申请人应投资或建设过至少一个设计规模不低于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且申请人应该投资或建设过至少一个设计规模不低于本项目的管线或管网类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

  6.2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出资,且各成员的出资额占总出资额(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1%。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在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5:30时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二楼东厅5号窗口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报名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可以获得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一套资料,同时提供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传真等详细信息。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资格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资格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五、.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时前

  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5号窗口。

  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时前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E2座102室

  邮政编码:015000

  联 系 人:刘彦 刘琴

  电 话:13141787555 15248888820

  招标人名称:乌拉特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联 系 人:邢旭东

  电 话:1584786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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