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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雄县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水质净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纳污坑塘类)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4-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已由雄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雄县发改投资审批字【2018】17号 。建设资金:中央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雄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县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水质净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纳污坑塘类)

  2.2 项目概况:对雄县县域140个纳污坑塘(包含5条重点支干渠)水质进行净化,项目共治理205148m3垃圾,治理水体2850590m3,治理111400m3底泥及受污染土壤,建设围挡50050m。本次招标共涉及温泉湖、旅游路大步村段排干渠及与之连通的纳污坑塘、马务头村南大窑坑和韩西楼村西坑塘2个养殖废水纳污坑塘和130个独立坑塘的治理。

  2.3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计划工期: 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质量标准:勘察符合国家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规划设计标准,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6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1标段:温泉湖治理;

  2标段:大营镇、北沙口乡、朱各庄镇、雄州镇、韩西楼村西坑塘共计36个纳污坑塘治理;

  3标段:张岗乡23个纳污坑塘治理;

  4标段:旅游路大步村段排干渠及与之连通的纳污坑塘和龙湾镇、马务头村南大窑坑共计32个纳污坑塘治理;

  5标段:米家务镇、双堂乡共计29个纳污坑塘治理;

  6标段:昝岗镇12个纳污坑塘治理。

  3、投标人报名条件和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环保相关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应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企业法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并且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申请,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在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

  4.2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设计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施工项目经理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

  4.3上述资料除注明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其余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留我公司进行备案。

  注: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还。

  6、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年5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8、招标文件技术和商务问题,可以联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雄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雄县温泉路256号

  电 话:0312-5813995

  联系人:王德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振头大厦16层

  电 话:15933110525 0311-83055039-9095

  联 系 人:靳鹏飞、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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