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已由雄县发展改革局以雄县发改投资审批字【2018】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县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雄县县域纳污坑塘及重点支干渠。
2.3建设规模:对雄县县域140个纳污坑塘(包含5条重点支干渠)水质进行净化,项目共治理205148m3垃圾,治理水体2850590m3,治理111400m3底泥及受污染土壤,建设围挡50050m。
2.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阶段的监理
2.6标段划分:共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马庄干渠、陈家柳中排干、龙湾东干渠及与之连通的纳污坑塘;
二标段:温泉湖和大营镇、北沙口乡、朱各庄镇、雄州镇、韩西楼村西坑塘、张岗乡共计59个纳污坑塘;
三标段:旅游路大步村段排干渠及与之连通的纳污坑塘和龙湾镇、马务头村南大窑坑、米家务镇、双堂乡、昝岗镇73个纳污坑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验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3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方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3.4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5月15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地点为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雄县温泉路25号
联系人:王德刚
电 话:0312-58139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506室
联系人:靳鹏飞、陈森
电 话: 0311-83055039-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