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自来水厂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经阿发改字【2017】152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将工程招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阿尔山市自来水厂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阿尔山市温泉街;
三、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总投资:787.89万元;
五、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947.77㎡,新建建筑面积1780㎡,房屋改造569.46㎡,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业务楼1栋;改造内容为送水泵房、仓库及柴油发电机房,同时,建设阿尔山自来水厂围墙、清水池围墙、硬化、绿化、停车场、化粪池、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高度11.1m ,跨度13.7m;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七、招标内容:阿尔山市自来水厂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八、资质要求:
1. 参加本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2.区外投标企业须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信息,并在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通告公示后,方可报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一致。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九、报名须提交资料: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以上证件和材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以上所有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换。
十、报名时间:
2018年 4 月 25 日—2018年 5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十一、报名地点:
兴安盟丰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二十八号,基督教堂胡同,招标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 点 00 分 。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均无效。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兴安盟丰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二十八号,基督教堂胡同);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五、业主单位:阿尔山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联系人:张君栋 联系电话:0482-2265296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 兴安盟丰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红彬 联系电话:0482-824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