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再生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第三方巡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再生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第三方巡查
项目编号:XM-0000035213180329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语卿、叶子青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65、010-63905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2号楼
联系方式:张强 010-532382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语卿 010-63905965、叶子青 010-6390596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2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再生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第三方巡查
服务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需求) |
数量 |
用途 |
预算金额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再生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第三方巡查 |
对中心城区25座污水处理厂及5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每月巡查;对北京市污水(再生水)处理设施(含污泥)开展临时巡查任务等。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批 |
加强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监督管理 |
55.2 |
否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29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5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新华会议中心
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myq@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马语卿(分机5965)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