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排水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
规格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招标数量(吨) |
备注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
GB/T1618-2008工业Ⅱ类合格品 |
万州分公司 |
万州污水厂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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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排水公司 |
云阳污水厂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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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排水公司 |
开县污水厂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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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排水公司 |
奉节污水厂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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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排水公司 |
巫溪污水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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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排水公司 |
巫山污水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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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分公司 |
城口污水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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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7 |
2.2、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数量,在24小时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
3.2、2015年以来任意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排水净水材料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用于市政污水处理年销量20吨及以上供货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章的销量证明)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注册资金:
(1)生产企业≥1000万元;
(2)代理商或者经销商≥100万元;
注: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3.5、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外知名品牌;
3.6、投标人须提供2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必须在渝或成都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以及承诺书原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生产企业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生产企业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废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具备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5 月 15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6 月 4 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金陵路1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 话:023-58811883 电 话:023-67501953
传 真: / 传 真:023-67501953
2018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