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江南、江北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江南、江北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DCGAK2018005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汉宁路1号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方式:0915-31187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14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915-3094010 18049151667
五、采购内容:
5套总磷在线监测设施、5套总氮在线监测设施。
(其中,一标段3套总磷、3套总氮,用于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标段2套总磷、2套总氮,用于江北污水处理厂。详细规格参数、数量和采购要求见磋商文件。)
项目性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
采购预算:9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原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要求均为必备资质,磋商会议现场须提交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供磋商小组审验,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将自动丧失磋商响应资格。
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介绍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
(每天0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1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三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福清 联系方式:0915-3094010 1804915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