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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市鹤峰县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8-5-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鹤峰县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前期因接采购单位通知取消采购,现重新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8— 063 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鹤峰县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本项目为对鹤峰县铁炉乡、邬阳乡、五里乡、燕子镇、中营镇、下坪乡6座新建污水处理厂(含厂区建设项目、配套污水管网、进场道路、场地平整)和走马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太平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进行监理,污水处理规模近期合计0.2万m3/d,远期设计处理规模0.42万m3/d,配套管网长度共约124.58公里。本次污水处理厂建设按近期0.2万m3/d的处理规模实施。概算总投资为 16869.09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为:244日历天;建设地点为鹤峰县铁炉乡、邬阳乡、五里乡、燕子镇、中营镇、下坪乡、走马镇、太平镇。

  (二)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全部内容、全过程监理。

  (三)标段划分:

  1、一标段:铁炉乡、五里乡、燕子镇、走马镇,该标段项目总投资约9155.46万元;

  2、二标段:下坪乡、中营镇、邬阳乡、太平镇,该标段项目总投资约7713.63万元。

  (四)监理服务期:为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述全部工程最终验收合格止(244日历天)。

  (五)监理服务费预算:一标段 186.67 万、二标段 147.47万(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六、投标人资格

  (一)供应商书面承诺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四)一标段必须配备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或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监理员4名;二标段必须配备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或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共3名,监理员3名;(提供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五)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无故缺席本工程重大验收、重要会议及甲方通知的重大事项且,总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签到每月不得少于22日历天等;市政或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取得省建设监理协会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在有效期内;监理员:须取得省建设监理协会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

  (六)省外监理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平台记录)

  (七)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

  (八)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评标委员会现场在网站查询;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领取:

  (一)时间:2018年5月 21日至2018年 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有两人及以上的,需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人数及授权范围。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格式见《附件4》。现场单独提交);

  2、招标公告第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

  4、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格式见《附件5》)。

  (二)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6月11日下午3:00至3:30分。

  (三)递交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以上文件递交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不完全响应招标公告“七、递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11日下午3: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3.7万元整、二标段2.9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年6月11日下午3: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378

  十一、联系方式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姚先生 13997770580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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