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ndif]-->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编号为2016-440111-48-03-0130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if !supportLists]-->2. <!--[endif]-->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管道总长9124米,含原水管工程、其中球墨铸铁管DN1600、球墨铸铁管DN1400、球墨铸铁管DN800、钢管D1620×20、钢管D1420×18、钢管D820×14等。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总工期为暂定365日历天,工程保修责任期为730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期、工程施工工期、完工验收期、结算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与竣工验收期。
2.4招标范围: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监督、工程施工环境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工程结算和保修阶段监理等工作。
2.5概算总投资29212.98万元,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用约312.70万元。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人员配置等监理能力:
<!--[if !supportLists]-->(1)<!--[endif]-->资质要求:
<!--[if !supportFields]-->1<!--[endif]-->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按国家法律经营。
<!--[if !supportFields]-->2<!--[endif]-->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业绩(类似监理业绩是指招标公告3.1(1)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给水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一个月(2018年3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交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if !supportLists]-->4. <!--[endif]-->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22 日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和纸质投标同步进行,有关广州水务工程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第 13 开标室。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3 日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2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1059901(办公时间8:00~17:00)
7.2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20-87117946
7.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61300522
8.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9. 诚信评价
本次招标的诚信评价分数占总得分的20%。诚信评价总分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投标报名第1天(无纸化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 (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排名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10.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 [2014]10号)和《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 [2015]14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