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
2、采购单位: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期限:三年
5、服务地点:沈北新区
6、服务内容:污泥的运输、处置
7、处置污泥信息:
1)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含水率不大于80%。
2)每日处置污泥量不高于200吨(参考值)。
8、服务要求:
1)及时将污泥从水厂运输至处置单位;
2)负责污泥的处置及利用;
3)从事污泥运输及处置的单位应采用合格的专用密闭容器,以防止污泥外溢和撒落。
4)符合国家关于污泥转运、处置及利用的法律法规。
9、预算金额:1175万元/年,不高于每吨脱水污泥270元(含运费)。
二、 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于2018年4月11日发布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只有辽宁华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满足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
2.按招标人要求,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二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只有辽宁华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报名,报名家数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
3. 按招标人要求,于2018年05月15日发布三次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至2018年05月22日,只有辽宁华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单位报名,报名家数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
三、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 辽宁华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园黄海大街46-2号518
四、属于“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通知(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二)条 第1项“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情况。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 系 人:于部长
联系电话:024-8892153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
联 系 人:潘晓囡
联系电话:024-67767750、024-22853669-8619
邮 箱:825026112@qq.com
沈阳沈北水务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