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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小修及抢修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5-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小修及抢修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小修及抢修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项目编号:JLFZ2018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鑫

  项目联系电话:18843095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耿先生0431-88634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玉鑫1884309500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Z2018074

  1、招标条件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小修及抢修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小修及抢修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2.2招标范围: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小修及抢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所辖单位。

  2.5服务期限:自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工程造价咨询结束为止。

  2.6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造价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主持过类似项目造价工作。投标单位拟派出的专业造价师必须含有土建、市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专业证书并不限于此四项专业。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委托合同);

  (8)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截图;

  (9)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10)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

  (1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耿先生

  电 话:0431-8863402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5室

  联系人:王玉鑫

  电 话:1884309500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3.2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造价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主持过类似项目造价工作。投标单位拟派出的专业造价师必须含有土建、市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专业证书并不限于此四项专业。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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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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