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
项目编号:GZJP2018-HC-G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广冬
项目联系电话:0797-562022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会昌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会昌县城南街2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97-56361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广冬0797-5620223
代理机构地址: 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59.2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5月25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3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须提供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
四、审查标准、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6-1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上渡街1号)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会昌县城市管理局;
3、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选址为湘江河岸南岸湿地公园里,建设用地为3.764亩。一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预计2020年建设总规模为8000m3/d(前处理构筑物按8000m³/d建设,其余污水处理设备和构筑物按近期5000m³/d建设,同时预留远期总规模设备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选址为湿地公园,占地面积小且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要求处理工艺需为低噪音、无异味、无二次污染、环境友好型技术,主体设施须采用地埋或半地埋方式,打造成一座生态景观式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类排放标准。本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为3159.21万元(最终价格以中标价为准),项目内容为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和运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沉砂池、调节池、一体化膜生物反应器、景观池、排放池和配套管道及设备安装等。
5、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159.21万元(最终价格以中标价为准),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筹集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政府方出资20%,占20%股权,中标人出资80%,占80%股权。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为20%,中标人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80%,政府方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的20%,项目其余资金由中标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的SPV项目公司通过贷款融资筹集。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维护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会昌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5)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获取收益。即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从运营维护期开始,根据对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污水处理价不超过1.95元/m³(前5年)和1.83元/m³(后24年)。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会昌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只有三家时,均通过资格审查,不再进行评分。当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超过三家时,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为三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如得分出现得分相同,则对得分相同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投融资能力进行评比,投融资能力最多者排名靠前;如投融资能力再出现相同的情况,则再对资产状况进行评比,资产状况最优者排名靠前。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的申请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须在资格审查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一次性足额转入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户名: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400810104001149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县支行),否则申请无效。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需在进帐单上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项目信息,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申请保证金,在《投标邀请函》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申请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供应商(社会资本方)声明不参加的,从递交声明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