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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利县城乡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四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8-6-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监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采购人”“县住建局”)委托,应采购人要求对监利县城乡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NJZY-HB-201701)采用“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现对本项目进行第四次竞争性磋商,欢迎社会资本投资申请人参与磋商。

  1 项目条件

  监利县城乡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工程PPP项目已由监利县人民政府以监政函〔2017〕104号文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监利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监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新建与改建两部分。

  其中新建部分包括监利县8个乡镇和管理区,在大垸管理区、荒湖管理区、程集镇、分盐镇、三洲镇、桥市镇、黄歇口镇(大兴片区)及尺八镇,新建污水处理厂8座,污水处理规模合计为7000m3/日,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18.18公里。

  改建部分为监利县14个乡镇,包括朱河镇、汪桥镇、福田寺镇、毛市镇、新沟镇、龚场镇、周老嘴镇、黄歇口镇(黄歇片区)、网市镇、上车湾镇、汴河镇、白螺镇、棋盘乡和柘木乡。改建14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合计为17600m3/日,配套污水收集管网428.02公里。

  项目建成后,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46万吨/日,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646公里。项目新增投资68727.09万元,另前期已形成的污水处理厂约1350.57万元(实际数值以正式评估报告为准),项目总投资约70077.66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审计机构的决算数额为准。

  3 采购需求

  (1)项目采用“BOT+ROT”的方式进行运作,新建部分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融资和运营管理。改建部分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方式实施,政府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将改建部分前期已形成的污水处理厂(不含土地)有偿转让给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来负责改建、融资和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成交投资人与监利县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首期认缴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成交投资人以现金出资持股90%,政府方出资代表以现金出资持股10%。

  (3)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机制,从财政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拨付,县住建局对项目公司进行履约考核和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县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对项目公司进行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来源于政府向居民及排污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项目公司不承担收取污水处理费的责任。

  (4)项目范围内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排放标准。项目公司选用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应满足“五大环节”流程要求(即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污泥装置、管理控制),符合项目初步设计要求。

  (5)根据《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本项目建设运营,须达到如下考核指标,①污水管网普及率大于90%;②污水收集率大于80%;③污水处理率大于75%;④污水厂负荷率高于60%;⑤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大于80%;⑥污水稳定运行率大于90%;⑦污泥规范化处置率大于80%。

  (6)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7)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主要建设内容,进入商业运行。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申请人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4.2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

  4.3财务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

  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财务要求。

  4.4业绩要求

  申请人具有累计1万m3/日及以上城乡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业绩(包括:DBOT/BOT/TOT/BOO/O&M等)。申请人下设绝对控股(股权比例超过50%)公司业绩可视为申请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

  4.5其它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联合体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及股份构成,不能出现联合体成员零出资。

  (3)所有响应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磋商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5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自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29楼A4、A5座。

  (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持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5)未按规定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6 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按照如下时间地点面送。

  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08:3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09:00

  接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5号会议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  联系事项

  采购人:监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天府大道55号

  联系人:刘少军

  联系电话:15572087208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29楼A4、A5座

  联系人:袁锋

  联系电话:13851788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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