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黎平县城乡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黎平县城乡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
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根林
项目联系电话:1580855614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黎平县水务局
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鼓楼坡
联系方式:刘根林、曾祥慧15808556148、180855123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虎0592-513819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875.6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预审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预审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6-2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7日 14: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见预审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3.2.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出具书面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2个及以上污水处理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业绩(含BOT、PPP项目,不含BT项目),且单个项目的处理规模不低于2000m³/d。
3.2.5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商业信誉良好,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6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7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经行贿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黎平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见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见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