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西安市灞桥区水环境和整体人居环境,灞桥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经灞桥区人民政府授权,灞桥区水务局(下称“区水务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本项目。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
YHZB2018-G-083
三、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根据《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灞桥区内99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具体包括: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站72座,设计总规模为6420吨/天;新建分散式单户污水处理设施532套;配套建设DN300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425.39km,DN100入户预留管总长度146.76km,道路破修面积91.25万?。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1647.50万元,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6年。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项目公司通过获取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其建设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和获得合理回报。
五、采购需求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下称申请人)。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主体要求:
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肆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
2、资质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技术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4、财务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及足够的流动资金,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企业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日内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5、业绩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近五年内,至少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亿元的PPP项目,且近三年内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污水厂站建设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6、企业信誉:
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十九条所述内容。
七、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西安市长乐坡沁水路草北小区商务楼四层
2、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5日至2018年06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长乐坡沁水路1226号草北小区商务楼四层
第一开标室
3、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乐坡沁水路1226号草北小区商务楼四层
邮政编码:710038
联 系 人: 陈孛明
联系电话:029-89331890
采 购 人:西安市灞桥区水务局
地 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809号
邮政编码:710038
联 系 人:张涛
联系电话:029-8351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