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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18-6-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景宁畲族自治县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公告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公告

  项目编号:DYJN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71-86780117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景宁县水利局

  地址:丽水市景宁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刘先生,0578-56235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雷先生,0571-86780117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320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2701.4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3209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符合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特定条件:1、主体要求:申请人为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3)名。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应满足本条关于资质的要求,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业绩要求:(1) 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具有投资或建设5亿元(含)以上PPP项目业绩经验。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应满足本条要求。(2) 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具有新建70米(含)以上高坝业绩经验(含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完工项目以完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负责大坝主体施工的成员应满足本条要求。4、财务实力:申请人2017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如是外币,以审计报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以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应满足本条要求。5、技术能力: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6、企业信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7、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9、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个成员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审查标准、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3、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7-0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直接产出以水库建设及城市供水为主,兼顾河道生态环境供水。城市供水范围为景宁县城区、供水人口8.39万人(远期水平年2030年),设计年保证率95%,最大日供水量4.2万m³、平均日供水量2.4万m³,多年平均年供水量874.9万m³;河道生态环境供水设计日保证率80%,多年平均供水量307.2万m³(其中城区河道生态环境年供水量87.9万m³)。

  金村水库正常蓄水位318.0m、正常库容773.8万m³,水库死水位262.0m、死库容21.4万m³,兴利库容752.6万m³,校核洪水位322.18m,总库容905.4万m³。

  根据《防洪标准》( 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17),确定本工程等别为Ⅳ等,金村水库为小(1)型水库,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道、输水系统(进水口、隧洞与压力管道)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金村水库拦河坝采用砼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0.0m,拦河坝建筑物级别提高一级,按3级建筑物设计;拦河坝的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景宁县水利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8、我方充分理解下列条件后做出申请:

  (1)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对资格预审时提交的所有资料重新确认。

  (2)经资格审查后进入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名单的申请人,只有经公开招标程序并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贵方保留下列权利:

  (a)保留更改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

  (b)选择符合要求的申请人;

  (c)取消资格预审程序,以及拒绝所有的申请。

  (d)当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三(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e)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三(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f)对资格预审文件内容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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