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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栖凤北里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6-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中塘镇栖凤北里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塘镇栖凤北里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NHZB2018-BHZTZ-05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对中塘镇栖凤北里污水处理站进行托管运营,其主要内容为水质的监测检验,在线仪表管理,编制运营与维护手册,建立完整的运营日记,完善应急机制等。 106

三、项目预算

106.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的技术咨询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6年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17年度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提供2017年或2018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检查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6-13到 2018-06-2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06-13至2018-06-21(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6-25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6-25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工

2.联系电话:1572206591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闫工:6327812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二楼南华招标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2206591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收取方式: 电汇或转账支票(不接受现金)。 投标人应于2018年06月22日16:00前(北京时间)提交至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物业楼二楼],并取得收据,投标时须携带收据原件。 开户名称: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滨海惠民村镇银行 账号:528010100100018411 注: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单位开具,递交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开标现场。 请投标人汇款时考虑汇款与到账时间差、退票、信息延迟、银行对公接待时间等因素,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因以上原因导致投标人汇款未到账,或无法查验汇款是否到账的,投标人应承担因此来带的一切风险及结果。 保证金的退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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