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8―101号
二、项目名称: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的污水管网主要分五条主线路及两条支线路。
一、A段:从贺龙希望小学起,沿民主街,经民族中学、太平镇政府,至民主街与贺英路交叉路口,沿道路两侧布置长约1100m雨污管网,管径为D400;道路两侧居民及单位化粪池至道路两侧管网布置管径为D200污水管,总长度约460m;
二、B段:从肖家坪路口沿贺英路至偏岩子大桥,包含华新路,沿道路两侧布置长约940m雨污管网,管径为D400;道路两侧居民及单位化粪池至道路两侧管网布置管径为D200污水管,总长度约1060m;
三、C段:自民主街与贺英路交叉路口至偏岩子大桥,沿道路两侧布置长约420m雨污管网,管径为D400;道路两侧居民及单位化粪池至道路两侧管网布置管径为D200污水管,总长度约780m;
A、B、C三段污水于偏岩子大桥处汇至污水干管,雨水于偏岩子大桥处汇至河流。
四、D段:自民主街与贺英路交叉路口至太平镇卫生院,并经太平镇卫生院汇至沿河污水干管,道路两侧布置长约400m雨污管网,管径为D400;道路两侧居民及单位化粪池至道路两侧管网布置管径为D200污水管,总长度约280m;该段雨水经太平卫生院后侧汇入河流;
五、E段:自民主街与贺英路交叉路口至贺英路与S325交叉路口,道路两侧布置长约1300m雨污管网,管径为D400;道路两侧居民及单位化粪池至道路两侧管网布置管径为D200污水管,总长度约280m;该段管网污水于钢筋桥处汇至污水干管,雨水于钢筋桥处汇至河流。
六、贺龙希望小学污水自贺龙希望小学化粪池,经300mD400污水管道,汇入贺龙希望小学南侧污水干管;贺英路南侧,靠近偏岩子大桥处,低于道路位置12户居民污水经420mD400污水管道直接就近汇入沿河污水干管。
2、建设地点: 鹤峰县太平集镇。
3、采购内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
4、设计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勘察和设计任务并通过专家评审。
5、相关要求: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要安排服务团队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6、项目预算:98.9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无违背该规定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鲜章;
2、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查;
3 、供应商须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提供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配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件齐全并与项目要求相符(提供拟派人员花名册,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勘察设计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齐全;其中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部负责人须具有勘察设计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 、 2015 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审查;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领取
1、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3、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
(一)递交文件: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单独提交,格式见《附件3》);
2、询价公告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按第五款规定形式提供,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
3、响应文件(单独按要求密封提交)。
(二)递交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3:00至3:30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三)递交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以上文件递交不完全或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询价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报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两份(含报价表),密封,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投标保证金:
1、 19000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3:30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461
2、凡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落标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退还所交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采 购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 0718—5290619
太平镇人民政府 万先生 0718--543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