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安区街道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街道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0730-186132XA005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87号
联 系 人: 童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34号摩尔中心B座1104
联 系 人:刘晨 温锐
联系方式:029-62827892/029-6282789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PPP项目咨询服务;
2.PPP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用途:长安区街道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4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6-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19日起至2018年6月26日止,每日上午9:00到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34号摩尔中心B座1104
3、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谢绝邮购。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8年7月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34号摩尔中心B座1104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晨 温锐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62827892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