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普安县水务局 以 关于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普发改发【2018】13号) (批准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详见批复文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普安县境内
2.2招标范围:普安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期及责任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3建设规模项目情况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4项目总投资:4476.51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 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 中公示的企业,并打印有效的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信用信息表 (注:如打印的信息表内容与平台中信息不一致,以信息平台信息为准,且对投标人作不良记录一次)。
3.4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 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6 月 22 日至 2018年 7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注:必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才有效。(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技术支持QQ:2442237329)。(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qxnzjyzx.cn/qxnztb/Default.aspx)。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8年 6 月 22 日至 2018年 7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7 月 13 日 13 时 40 分,地点为: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大厅屏幕) (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注: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招标人 |
普安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所 |
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普安县盘水镇营盘路27号 |
地 址 |
兴义市桔山大道瑞金北路 51 号祥瑞大厦 11 楼1101室 |
联系人 |
李奇凤 |
联系人 |
刘明艳 |
联系电话 |
13985974288 |
联系电话 |
0859-3127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