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9-JC-2018-08(重)
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大毛坞-仁和大道供水管道工程V标项目部,项目业主为杭州水务原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2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大毛坞~仁和大道供水管道工程V标项目的施工范围包括:
1、G6、G7、G8盾构井结构工程及其围护结构;
2、G5盾构井~G6盾构井区间(约2.8千米);
3、G6盾构井~G7盾构井区间(约2.6千米);
4、G7盾构井~G8盾构井区间(约3千米);
5、盾构内设置DN3400管道、设备的安装及采购;
6、临时及其他附属工程。
2.2 招标内容:本次活动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大毛坞-仁和大道供水管道工程V标项目部钢材招标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1。
3.2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6月 21日至2018年6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和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回单扫描发邮箱:670141230@qq.com,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后将统一发送招标文件到各投标人邮箱。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包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 7 月12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 武汉市东湖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3号402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址
6.1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址:武汉市东湖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3号402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大毛坞-仁和大道供水管道工程V标项目部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区仁和大道行宫塘生活广场东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邮 编: 310013
联 系 人: 赵林涛
电 话: 18700951075
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保证金账户: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省直支行
账 号:42001868608053006254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3号
邮 编: 430074
联 系 人: 冉勇洲 18872211008
电 话: 027-87201559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