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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青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8-6-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青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经财政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我中心就“青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制造商或经销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所投货物或服务。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以上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所需提供材料不全,按废标处理,成交供应商原件备查。

  3、本项目无需报名,对本项目感兴趣合格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设备软硬件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费用的。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7000.00元,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6、报价供应商在投标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请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报价供应商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任一账户(备注项目编号):①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356025910300000026或②开户名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账号:34001767308053001098。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产品供货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一切费用均自理。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50%,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运行无误后再支付40%,余款10%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投报产品必须严格按要求的质量投报,验收时如不符要求,作退货处理,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品名

具体参数要求

数量

供货安装地点

加压设备 1

多级泵扬程36m,流量7m 3 / h,功率2.2kw(一备一用,共2台);稳流罐规格600mm*1300mm(1台,304不锈钢材质);变频器控制柜3kw(一控二,1台)。

2 套

杨田镇黄泥1套 ; 新河镇团结村1套 ; 木镇镇常丰村1套

加压设备 2

多级泵扬程40m,流量12m 3 /h,功率2.2kw(一备一用,共2台);稳流罐规格600mm*1300mm(1台,304不锈钢材质);变频器控制柜3kw(一控二,1台)。

1 套

加压设备含多级泵、稳流罐、变频器控制柜及成套附件(进、出口连接),报价含安装调试价格。

  备注:

  1、如有品牌,仅作参考,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产品要优于或同等于本次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密封袋上写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并盖章、代理人签字)至本中心(可快递,以报价截止前收到为准),逾期我中心概不受理。

  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询价文件。补充通知将在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予以关注,补充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10:00。

  2、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3、具体质量要求:产品质保期1年。货物必须是按有关质量标准所提供的正品,同时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4、报价函经询价小组现场评审,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监督下按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由我中心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采购项目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凡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采购代理机构: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梦月

  联系电话:0566-5020286

  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2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青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编号: 青购(2018)第028号 )采购询价公告,接受贵方“询价公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品名

具体 品牌型号及 参数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总报价人民币( 大写): 小写(元):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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