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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桑河路沿路供水主管网改造给水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桑河路沿路供水主管网改造给水管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桑河路沿路供水主管网改造给水管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四川领丰企采招(2018)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16-2370388/0816-45166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16-4516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816-2370388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货物清单

序号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制造

厂商

1 ★

PVC-O给水管

DN200*1.25mpa

2

胶圈

DN200

3

钢塑排气阀

DN200

2

4

钢塑10°弯头

DN200

3

5

钢塑45°弯头

DN200

4

6

钢塑90°弯头

DN200

6

7

钢塑法兰

DN200

3

8

钢塑异径三通

200*63

5

  注:加★的部分,即PVC-O给水管须提供样品,每个样品长度为50CM,标明参数、承压。样品应为盲样,即样品上不得标注投标人信息。

  二、技术规范

  2.1 管材按照期望使用寿命50年设计,正常使用10年内无爆管,发生爆管由中标供应方赔偿一切损失;

  2.2 外观:管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允许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管端头应切割平整,并与管轴线垂直;

  2.3 管材卫生、公称压力和规格尺寸符合国家标准;

  2.4 产品制造标准和技术参数均符合国家标准,管件管材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全新料,经检测发现添加有废旧料或回收料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人赔偿给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按CJ/T445-2014PVC-O给水用抗冲抗压双轴取向管材及连接件,管材管件均为蓝色。

  2.6 安装设备: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所需安装设备;

  2.7 所有货物的上下车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8胶圈数量须与PVC-O管材数量配套。

  三、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1

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合同 签订 生效后,接 招标人 通知 起十 个工作日内

2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招标人 根据本条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检验(验收),产品质量检验(验收)期为 招标人 收货后15日内 。

3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付款方式:供货产品验收合格,并且 招标人 与 中标 供应商双方签署交接验收单后, 由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们提出支付申请,并 由 相关 财政部门一次性拨付完采购合同金额,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在质保期满 1 年后, 招标人 向 中标 供应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的50%。招标人将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按照合同规定 中标 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4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 所提供产品质保期为 1 年,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中标供应商 需在2天内进行处理,超过该时间 中标供应商 须向 招标人 支付该部分管道价款2%的违约金;正常使用10年内发生爆管, 中标供应商 赔偿一切损失;生产管件管材所用原材料经检测发现添加有废旧料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 须赔偿 招标人 一切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合同。

5

交货地点

招标人 指定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范围 内 )

6

其他

本次招标项目报价须报单价,最终采购数量根据采购金额决定,即本次预算金额根据产品单价全部用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检查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现场发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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