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管材及其配件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21201800017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 |
代理机构 |
自贡诚信正平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强 |
代理机构地址 |
荣县旭阳镇星河公园4号楼2区1-1.2-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3-596288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 |
采购人地址 |
荣县旭阳镇桂林街247-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990058984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596288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02 10:30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5 16:54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管材及其配件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dea30d016435e315ef6592.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事项一: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二条技术要求“2. 所用管道、管件应提供以下资料:2.1详细的技术资料,2.2产品合格证,2.3采购清单中带“★”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应逐一提供2018年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提供将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2.4与竣工验收有关的一切资料(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更正为“2. 所用PE管材应提供以下资料:2.1详细的技术资料,2.2产品合格证2.3采购清单中带“★”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应逐一提供2018年以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提供将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更正事项二: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三条商务要求“1.1采购人提前一周向中标单位提交供货计划,中标单位按质、保量送货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并包上下车,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履约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如果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农户农作用物、经济作物和沿线设施、道路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更正为“1.1采购人提前一周向中标单位提交供货计划,中标单位按质、保量送货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并包上下车,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履约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如果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农户农作用物、经济作物和沿线设施、道路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1.2中标人履约时应当提供与竣工验收有关的一切资料(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其余更正事项详见附件因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现将开标日期更改为2018年7月19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货物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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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