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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自来水厂一期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区桥林自来水厂一期建设工程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8]6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9124.62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浦口区桥林自来水厂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桥林自来水厂一期建设工程,总规模20万立方米/天,建筑面积16230平方米。其中,取水头部和引水管、取水泵房、综合加药间、反冲洗泵房、二级泵房、污泥脱水系统一期土建按40万立方米/天设计,其余净水处理构筑物一期土建按20万立方米/天。同时建设进出厂道路,主路宽度12米、长约780米,辅路宽度6米、长约100米;建设相关配套电气、自控系统、仪表检测、安防系统工程等,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2.5 勘察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6000.00万元)

  2.6 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8年07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1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1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5.6.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备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公证件不视为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45分): 取费应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进行计价,本次投标报价采用优惠费率报价形式且费率不得高于60%。(费率高于60%为废标)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为满分45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以上计算中不足1%部分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基准价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2项目组成人员及其他 (满分15分)

  6.2.1项目负责人(满分4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6.2.2项目组人员配备(满分11分)

  (1)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3分;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员(持安全员上岗证),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2)测绘负责人1名:测绘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3)项目组成员:项目组组成人员(项目、安全、测绘负责人除外)配备合理,共4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25分/人。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满分6分)

  6.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8分)

  6.3.1企业类似业绩:2015年6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满分5分。(时间、金额以合同原件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提供的合同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6.3.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013年6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得3分,满分3分。(时间、金额以合同原件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提供的合同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6.4奖项(满分2分)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勘察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类奖项,得1分;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勘察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类奖项得0.5分。最多提供2个项目,满分2分。

  (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时间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6.5勘察大纲(满分30分)

  ①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3.5分≤优≤4.0分;3分≤良<3.5分;2.5分≤中<3分;2分≤差<2.5分;无此项得0分)

  ②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3.5分≤优≤4.0分;3分≤良<3.5分;2.5分≤中<3分;2分≤差<2.5分;无此项得0分)

  ③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3.5分≤优≤4.0分;3分≤良<3.5分;2.5分≤中<3分;2分≤差<2.5分;无此项得0分)

  ④确保勘察质量的控制措施。(3.5分≤优≤4.0分;3分≤良<3.5分;2.5分≤中<3分;2分≤差<2.5分;无此项得0分)

  ⑤勘察实施体系、勘察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3.5分≤优≤4.0分;3分≤良<3.5分;2.5分≤中<3分;2分≤差<2.5分;无此项得0分)

  ⑥本项目勘察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3.5分≤优≤4.0分;3分≤良<3.5分;2.5分≤中<3分;2分≤差<2.5分;无此项得0分)

  ⑦对已有设施、管线的保护和加固以及对地下文物、化石类的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保护措施。(3.5分≤优≤4.0分;3分≤良<3.5分;2.5分≤中<3分;2分≤差<2.5分;无此项得0分)

  ⑧提供增值服务(内容、计划及措施)。(1.8分≤优≤2.0分;1.6分≤良<1.8分;1.4分≤中<1.6分;1.2分≤差<1.4分;无此项得0分)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标将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费报价、企业业绩、勘察大纲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其中勘察大纲: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去掉一个最低得分,平均其余评委打分后计算得分。技术部分(明标评审)各评委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去掉一个最低得分,取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综合得分(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勘察大纲得分高者优先中标,如果勘察大纲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4、需同时提供项目参与人员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项视为缺项,不得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7月11日15时12分到 2018年7月18日15时12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2、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3、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025-68505877、025-6850582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兴隆路9号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候工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25-58550670 电 话:025-5855687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新楚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177443605250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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