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方案已由肃州区人民政府十八届第24次常务会议批复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社会资本采购条件。现甘肃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酒泉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采购活动,择优选择本项目社会资本方。
一、项目名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项目编号:GSZL[2018]02号
三、项目授权主体:肃州区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酒泉市肃州区城区中水回用工程项目、酒泉市肃州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项目四部分组成。项目包括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金额26750.00万元,新建项目估算投入32662.62万元(其中酒泉市肃州区城区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21761.16万元,酒泉市肃州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4582.83万元,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6318.63万元,具体金额以竣工审计结果为准)。
序号 |
项目组成 |
类型 |
项目内容 |
1 |
肃州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
存量 |
酒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规模为4.0万m3/d。 |
2 |
肃州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
存量 |
酒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远期设计总规模为10.0万m3/d。其中一期工程规模6.0万m3/d,二期工程规模4.0万m3/d,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 |
3 |
肃州区城区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
新建 |
总规模6万m3/d,设计规模一期3万m3/d;计划开工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主体工程于2018年11月31日完工,2019年10月31日建成投运; |
4 |
肃州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新建 |
提标改造内容包括:改造 A2O生物曝气池、曝气生物滤池、接触池、鼓风机房,增加除臭系统、化验室仪器仪表,更换厂区照明、仪表及监测系统、其他设备,改造建筑物外立面。要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计划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工。 |
5 |
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项目 |
新建 |
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总规模为120t/d,近期建设规模为80t/d。其中: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规模 40t/d,近期一次性建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规模为80t/d,近期建设规模为40t/d,土建按 80t/d 建设,预留远期设备用地。(该项目正在施工中,所有费用由中标社会资本承担) |
2、项目总投资:59412.62万元
3、股权结构:本项目PPP模式下投资估算总金额59412.62万元,资本金占总投资额的30%(17823.79万元),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出资共同组成。其中政府出资2000万元,约占项目资本金的11.22%,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15823.79万元,约占项目资本金的88.78%。其余70%(41588.83万元)由社会资本方自筹或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4、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
5、项目地点: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
6、运作模式:ROT(改建-运营-移交)
7、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8、其他: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协议》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六、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PPP项目,基于项目实际情况,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立中标社会资本,由肃州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人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的中标社会资本在肃州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肃州区人民政府授权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定《PPP项目合同》,项目合作期为30年(含建设期),其中肃州区城区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必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18年11月31日完工,2019年10月31日建成投运;肃州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计划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工。
肃州区人民政府将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作价2675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于合同(草签)签订后1个月内成立,项目公司于成立之日起60日历天内偿还肃区人民政府26750.00万元的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盘活国有资产。
项目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实现本项目的资金需求,并通过运营特许经营范围内的肃州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获得项目收益以偿还项目贷款。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公司进行行政监管和绩效考核。
同时肃州区财政局按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付费。并在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移交给酒泉市肃州区政府指定单位。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投标供应商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节假日除外),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报名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报名回执码”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8:30至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系统自动生成
缴纳方式:电汇
缴纳金额:¥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2018年7月31日下午18:00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缴纳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新系统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肃州区东大街109号
联 系 人:张永利
电 话:18993758198
代理机构:甘肃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18893374175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的相关规定。
十四、是否为PPP:是
甘肃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