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政府授权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山西省灵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管网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等工作,并且经县政府批准采用PPP模式。
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灵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管网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ZLZX采[2018]122号
三、采 购 人: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招标需求:
1、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投 资 额:本PPP项目仅包含一期工程,投资估算13000万元(其中包括建设工程费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4、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5、股权比例及项目融资:本项目选择具有一定实力的社会资本方与灵石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20%。灵石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分别为10%、90%。其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措。
6、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7、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1)建设内容
污水处理设计规模5000m3/d及配套雨污分流管网,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2)设计出水水质
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作模式:
由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与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署《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或承继合同。中标社会资本方与灵石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仅限于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证件原件、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于2018年7月13日至 2018年7月19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在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8月2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城天石大厦西六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354-761863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51-7077533/633 1551304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