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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井市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7-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龙井市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龙井市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X[20180709]-062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成革

  项目联系电话:0433-323500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井市

  联系方式:蔡成革0433-3235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淑英0433-3252611

  代理机构地址: 龙井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175.2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7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应当在北京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办理报名手续。资格预审文件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主体资格社会资本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社会资本为联合体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2)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2)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申请人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中第二条规定:“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8-0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政务大厅六楼)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调节提升泵池、深度处理间、变电所、污泥干化车间等,对厂区内的道路和绿化重新布置,拆除一处广场,购置主要工艺及辅助设备等。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动态总投资4175.22万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下述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下述要求。

  (1)近五年(自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一项规模不低于本项目的施工或PPP类似项目经验;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以供验证;

  (2)近五年(自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一项规模不低于本项目的设计经验;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供验证。

  财务状况

  (1)截至2017年底,申请人企业净资产【1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即可;

  (2)申请人近三(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并提供近三(3)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若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3200】万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或保函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记录。

  (2)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3)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5) 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其他要求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3200】万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或保函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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