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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渗沥液处理站托管运行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渗沥液处理站托管运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渗沥液处理站托管运行

  项目编号:MTGXM-2018020642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倩倩

  项目联系电话:698582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焦家坡

  联系方式:杨工 698582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倩倩 6985824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小河滩138号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渗沥液处理站托管运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格式)(原件)(7)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现场投标报名,未向招标机构现场投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4)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政府采购网(http://zfcg.bjmt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小河滩138号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一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请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半年内社保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只有经现场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6.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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