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天河区珠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珠村。
1.1.3 设计范围:新建DN100-DN400 球墨铸铁管约34050米,DN25-DN50钢塑管120016米。
1.1.4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2018-440106-46-03-007625。
1.1.6 资金来源: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融资。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55.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60.09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
1.1.9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范围内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完成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给排水工程师(以毕业时间算起)。
1.2.6
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38993505
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1.7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市政河涌管理所
510655、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1.7.4电话(手机)号码:020-38993505
1.7.5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88178622@qq.com
1.8招标代理机构
510640、广州天河区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1.8.3联系人:许工1.8.4电话(手机)号码:020-85530825-622
1.8.5传真号码:020-85520192
1.8.6电子邮箱:gzgxdlb@163.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020-28866000
1.9.4传真号码:
1.9.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0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5626630
1.10.4 传真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