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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乌发改函【2018】427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水务工程项目办公室,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处理规模40万立方米/天,主要新建提升泵房及精细格栅间1座、MBR生物池1座、MBR膜池及设备间1座、甲醇间及储罐1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1座、供养站1座、臭氧发生间1座、臭氧接触池1座、清水池1座、回用水泵房1座、污泥浓缩池2座、污泥脱水机房1座、厂区污水泵房1座、热泵机 房1座、巴氏计量槽1座、仪表间1座;在硝化、反硝化生物滤池增加K5填料,高密度沉淀池增加斜板自动冲洗系统等。处理后的再生水主要用于绿化,剩余尾水进行排放,尾水排 放标准必须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72723.45 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少于二项;4、项目总监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不得少于一项;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联合体: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8年7月22日-7月26日起在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站(http://www.wlmqsswj.com/)招标投标公告栏中,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通知等)电子版(注:特殊情况无法下载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8月13 日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15标书送达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水务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 刘志立 联系方式: 0991-461256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联系人:钟睿

  联系电话0991-8812233、88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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