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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麻章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湛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麻章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至2018 年7月25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编号:GDJHCG2018159

  二、采购项目名称:麻章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1810000.00元/年(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元整)

  注:因本项目招标时无法确定需处置的污泥总重量,故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采

  购人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处置污泥吨数结算合同价款。投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报价上限为 155 元(不含运输费,运输费另行支付),报价超出此单价报价上限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如换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6.3 投标人应具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资格和能力,提供环保部门批复的环评报告书。报告表中须具有“生活废水污泥回收处理利用”或“污泥处理处置”、以及环评验收报告中具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资格;投标人的处置地点不在湛江市的,需提供其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函件证明有足够的处理能力在可接收外地的污泥和湛江市环保局出具函件其可在湛江市收集污泥到投标人的处置地处置。

  6.4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出具的有效期为2个月,且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

  6.5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19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止(办公时间: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109-1110号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1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投标人提供具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资格和能力的环保部门批复的环评报告书;投标人的处置地点不在湛江市的,需提供其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函件证明有足够的处理能力在可接收外地的污泥和湛江市环保局出具函件其可在湛江市收集污泥到投标人的处置地处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知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注:招标代理有权核查报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涉及有造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并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公布造假的投标人信息,今后五年内不能参与湛江市政府采购投标工作。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9日14: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109-1110号办公室)。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8月9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109-1110号办公室)。

  十二、公示期及信息查询: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 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湛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小区振华路9号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759-3135378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1109-1110号

  业务咨询联系人:劳小姐 联系电话:0759-3387227

  传真号码:0759-3387217 电子邮件:gdjhzj@163.com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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