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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高新区污水主管线工程(沈阳路-运西污水处理厂)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高新区污水主管线工程(沈阳路-运西污水处理厂)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审批招标核准2017-4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市政公用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市市政公用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共铺设管道1222米,采用内衬式符合钢筋混凝土管,其中:新疆大道(沈阳路-长春路)段铺设D1500污水管道537米,长春路(新疆大道-污水处理厂)段铺设d1650污水管道658米,砌筑污水检查井15座,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19 至 2018-07-24 ,每日上午 9: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其他网站无效)”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09 09:30 ,地点为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市政公用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御河路地址:颐和大厦70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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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薛女士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317-3208656电话:0317-530594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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