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雁江区中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由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审批〔2018〕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市雁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区级财政及企业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阳市雁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发改审批〔2018〕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61229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日处理900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5.2千米。
2.4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缺陷责任期结束。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在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7月 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 年7月27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8年8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阳市雁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人民政府五楼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028-26518512
传 真:028-265185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C座904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85317372
传 真:028-85317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