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PPP-BOTBT >> 正文

安徽马鞍山市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经开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18-8-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采购人地址: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陆主任 0555-4959277;

  四、 采购项目名称: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经开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五、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其中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日处理污水量20000吨,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包含东、西区,其中东区近期日处理污水量2000吨,西区近期日处理污水量3000吨。

  六、 采购预算金额:12000万元;

  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均采用同一进水口、进水泵房、出水口及提升泵房、污泥深度处理机房等设备,二期工程运营管理与一期不可分割,无法独立运营。

  2.含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经处理后需进入县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理,如更改运营单位,则进出水水质监测、水费支付等无法衔接。

  八、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含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迎春行政村;

  十、专家论证意见:专家依据含住建【2017】103号及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关于本项目单一来源论证的材料,本项目二期工程运营管理与一期不可分割,无法独立运营,含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如更改运营单位,则进出水水质监测、水费支付等无法衔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专家一致认为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择含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承担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经开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运营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苏群(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高工),汪渊明(合肥市飞建公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高工),周安南(安徽裕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政工师),李必和(和县公路管理局;高工),黄正华(马鞍山市白蚁防治研究所;高工)。

  十二、公示期限: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0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反映,同时抄送含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日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