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材、净水设备采购工程(第一批实施项目)已由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楚市发改批[2018]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楚雄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各级财政资金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材、净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楚雄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材、净水设备采购工程(第一批实施项目)
2.2项目地址:楚雄市7个乡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楚雄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第一批)涉及楚雄市7个乡(镇)中的29个村委会119个村民小组共26182人的饮水安全巩固,解决工程182件(其中:改造自流引水工程123件,改造提水(蓄水)工程2件,新建提水(蓄水)工程2件,新建自流引水工程55件。最高日供水规模2322.6m3/d;新建1~150m3水池(窖)103个,容量2350m3,新增水处理设备共30套,其中常规净水设备16套,常规沉淀过滤池1座,水处理能力1m3/h,消毒设备12套,一体化净水(反渗透)设备1套(处理硫酸盐)。架设管道长634.91km,其中钢管201.98km,PE塑料432.93km,工程投资概算1413.32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7个乡镇29个村委会的201.98km的热镀锌钢管管材采购。
第二标:7个乡镇29个村委会的432.93km的PE塑料管管材采购。
第三标: 7个乡镇29个村委会的30台、套水处理设备采购。
2.5供货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三标段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PE塑管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国家标准(GB/T 13663-2000);PE塑管管件GB/T13663.2-2005<<给水用聚乙烯(PE)管件>>执行。钢管符合国家标准(GB/T3091-200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管材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2)所投产品具有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印章的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时,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每个制造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原件;
(5)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产品)的供货业绩。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管材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2)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需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
(5)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产品)的供货业绩。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净水器材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2)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时,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每个制造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原件;
(5)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产品)的供货业绩。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投标企业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委任书,为本企业在职员工。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
3.7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5-2017)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8其他要求:(1)每家投标企业资质符合要求时可同时对上述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2)相关承诺书: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下承诺:①供货期限承诺;②产品质量承诺;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④供货项目负责人不更换承诺;⑤售后服务承诺。(需有具体的违约处罚,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报名的相关要求
4.1、该项目必须现场及网上同时报名,现场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1200.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化交易平台无异常情况下,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转账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楚雄支行
账户:241 006 010 400 061 93
(缴纳时请认真核对户名及账号,交错概不负责)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至少1个工作日持经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凭证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达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确认到帐后,应提供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4.3、报名时需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于2018年08月20日至2018年0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发生授权);(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第一标段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印章的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证件;第二标段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的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第三标段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的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制造生产厂家的授权书;(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在职证明;(7)网上报名回执。(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0日09:00至2018年08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6.3投标人先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及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投标人需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0日9时30分。
7.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上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纸质版文件及光盘,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5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1)份数要求:一正一副
(2)密封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上加盖单位公章。
7.6刻录投标文件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加盖单位公章。
7.7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和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局
地址:楚雄市
联系人:郭卫林
联系电话:1398786983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兆顺第一城溪苑3单元1605室
联系人:沈金平(15287127723)
联系电话:0878-3169887
传真:0878-3169887
10.行政监督单位
楚雄市水务局 监督电话:0878-312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