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1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新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58030080001
项目联系人:闫文娜
项目联系电话:13932180737
采购人: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新河县新时代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4785786
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32180737
预算金额:10510.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8月3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8-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8-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河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招标文件发售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资能力、有类似业绩与经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独立企业法人。(3)投标人(社会资本方)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1万吨及1万吨以上/日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4)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6)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下属的融资平台公司(达到国家允许条件外)及融资平台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将不被接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有意报名者,请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须在招标公告期内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