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留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留坝县污水处理厂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采购及总磷、总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设备每年度第三方托管运维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留坝县污水处理厂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采购及总磷、总氮在线自动监测仪设备每年度第三方托管运维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HM―ZHZ―(2018)―第158号
三、采购人名称:留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16-3921324
四、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市审计局东侧三楼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6-2213166转801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采购2台、总磷、总氮在线自动监测仪4台设备每年度第三方托管运维服务。
2、项目实施地点:留坝县污水处理厂
3、采购预算: 41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年检报告;
(二)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原件);
(四)供应商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五)供应商提供《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等,以上证书均要在有效期范围内,具备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公告及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市审计局东侧三楼),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3、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
2、磋商地点: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市审计局东侧三楼)
十、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留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代 理机 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