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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勾山污水处理厂纳管企业集中预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市万事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勾山污水处理厂纳管企业集中预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工程地址:勾山

  招标规模:预处理污水9000吨/日,工程概算约3992.51万元。

  监理服务费控制价:64.5385万元。下浮率区间:2%-4%。

  监理服务期要求:346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1#气浮平台、混凝沉淀池、中间水池、调节池、细格栅渠、隔油沉淀池、混凝反应池、集水井、粗格栅渠、2#中间水池、2#气浮平台基础、污泥均质池、生产用房、脱水机房、排放水池、除臭系统基础、石灰投加系统基础、预缺氧池(原污泥均质池改造)、工艺设备、管网、电控、自控、绿化等施工;原有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池、水池的拆除等施工监理服务期内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一、报名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3、项目总监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4、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班子成员:除项目总监外、还须配备注册设备监理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注:1、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2、中标人是市外企业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按照舟建发【2017】68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否则视作中标人放弃中标。

  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 14日至2018年8月16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无法下载。

  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 2620676 传真:0580-26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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