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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溧水区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秦淮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前言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1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資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資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江苏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10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99号)文件精神,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拟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秦淮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授权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现采购人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二、 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秦淮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PPP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

  3、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将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两座污水处理厂(柘塘污水处理厂、秦淮污水处理厂)打包运作。

  柘塘污水处理厂远期设计总规模40000m3/d。目前已建处理规模为5000m3/d,本次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新增处理规模15000m3/d,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新增处理规模10000m3/d,二阶段新增处理规模5000m3/d,扩建完成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达到规模20000m3/d。二阶段将根据一阶段运行情况及污水处理需求适时启动。由于无法估计二阶段的启动时间,故本次PPP项目暂只考虑一阶段的扩建规模。

  二期扩建项目一阶段拟新增细格栅渠1座、旋流沉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厌氧区1座、缺氧区1座、好氧区2座、MBR池1座、紫外线消毒渠1座、计量渠1座、污泥贮池1座、调节池1座、事故池1座;新建框架结构MBR系统设备间1座、框架结构变配电间1座;利用原有排水泵房及设备改建中水回用泵房1座;利用原有机修间改造加药间1座;新建1620平方米综合楼1座、1080平方米附属楼1座及正门门卫室30平方米和侧门门卫室20平方米,同时完成厂区道路、绿化及围墙工程;新增各类设备及仪表共计103台(套),新增水解酸化池组合填料1710立方米、Φ260微孔曝气器1200套;新增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1套。一阶段同时完成进水主管道移位、出水口沟渠整治、人行便道等厂外工程。

  秦淮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2万m3/d,近期规模1万m3/d,近期分两期建设,其中已建成一期规模为5000m3/d。本项目秦淮污水厂委托运营规模为一期5000m3/d。秦淮污水处理厂位于溧水开发区宁高高速以南片区,东北至宁高高速,西至六十三号路,南至五十八号路,服务范围3平方公里。废水深度处理工艺拟采用“深度催化氧化+混凝沉淀-砂滤”工艺,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目前项目平均日处理量为800m3/d。在特许经营期内秦淮污水处理厂委托项目公司运营。

  (三)项目合作模式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并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协议,授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2:8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本项目采取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柘塘污水处理厂、部分配套设施及进水管网)+ O&M(委托运营)(秦淮污水处理厂)。即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项目公司还需负责完成前期报批、报建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形成的所有项目资产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获得项目投资、运营回报。项目合作期满后,特许经营权期限结束,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四)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边扩建边运营,扩建建设期为2年。

  (五)回报机制

  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和绩效付费,本项目拟采用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的复合方式支付项目公司的合理回报。

  (1)可用性付费:项目公司完成政府所要求达到其既定功能的资产的投资,资产转入方(政府方)需为此支付费用,称之为“可用性付费”。

  (2)绩效付费: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维修等工作,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服务,政府方通过对污水处理服务和管网维护服务进行绩效考核,并为此支付“绩效付费”。

  (六)采购需求

  选择有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维实力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人合资成立PPP项目公司,PPP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柘塘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厂区围墙及机耕路、护坡的建设,新建柘塘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柘塘及秦淮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溧水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七)采购预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900万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为准)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三、 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凡有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经营要求

  (1)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必须是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有关经营活动的书面声明: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污水处理类合同仲裁或诉讼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公开招标。

  2、资质要求

  (1)申请人需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的资质证书均予以认定)。

  (2)申请人需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资质证书均予以认定)。

  3、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名单。

  (2)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污水处理类合同仲裁或诉讼记录。

  4、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

  (1)项目资本金应由项目公司股东以非债务性资金出资。社会资本方应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其出资不得由第三方代持。各股东出资同股同权,不得采用“明股实债”、“小股大债”等方式。

  (2)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不得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政府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为本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 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为“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有意向的申请人请自行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购公告栏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影响中标公告发布。(注册登记地址:http://ggzy.njzwfw.gov.cn/njhy/login_07.aspx))。如资格预审文件需要修改、澄清、更正或采购事项发生变动,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购公告栏,如未查看或未及时查看,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预审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预审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于2018年 8 月20日17:00前电子邮件和传真回复(电子邮箱:403427248@qq.com;传真号码:025-86510582)。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发函,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格式如下: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柘塘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秦淮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并已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了该资格预审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五、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或未按要求装订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份数:壹份正本,陆份副本,另须提供存储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PDF版的U盘1只。每份纸质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并按要求盖章密封,U盘单独密封于信封中。

  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 8 月31 日 9 时10 分

  接收结束时间:2018年8 月31 日 9 时40 分

  接收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35室(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电话:025-68505898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的申请人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的公开招标的投标。

  七、 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276666188

  咨询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 联系电话:025-86631067

  传真:025-83314167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雁 联系电话:025-68505898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1)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免费下载。

  (2)公告期限:自资格预审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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