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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培训楼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综合培训楼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整治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综合培训楼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整治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810-175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3333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实施内容为综合培训楼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整治工程及道路修复工程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显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图示红线外内容)及甲方要求等的工作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环保、包协调管理施工、包原有废弃管道及化粪池等的处理、包垃圾清运、包绿化移植及恢复、包管线保护、包管线交底、包交通维护、包材料检测、包拆封堵头子、包竣工验收、包竣工资料及项目送审计配合、包掘路证照办理、包办理管道产权单位意见或排水许可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清单及图纸)。对于红线外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前须做好管线交底工作和物探工作等。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外工程与多家市政管网(水、电、煤气、通讯等)有交叉作业、办理市政掘路、办理市政管网接驳、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维护(未尽之处可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复杂施工因素及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合理报价,一旦成交,不得以价格过低无法实施红线外工程为由调增合同金额。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东路4号 。

  6、交付日期:施工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70900.00元(国库资金:570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8-1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17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资质证书(有效);(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5)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上一年度财务报表;(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8-08-10 17:00:00至2018-08-1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报名时在网上招标系统要求的上传材料中第(1)-(6)项为原件扫描件,(7)-(8)项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2)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2018-8-13 至2018-8-17,每天上午9: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接受验证报名,验证报名结束后支付人民币500元整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其他说明详见公告附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8-2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8-24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上网卡。

  六、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验证合格者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2.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打浦路支行;账户: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31623003001773282。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3. 公告期限:2018-8-10 17:00:00至2018-8-17 17:00:00。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东路4号 地址:上海市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邮编:/邮编:200023

  联系人:于桂平联系人:张世彧

  电话:18616638699电话:021-6093200

  传真:/传真:6093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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