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寨沟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九发行批【2018】1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寨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九寨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九寨沟县马家乡胜利村、马香村、草地乡下草地村、黑河乡头城村、大录乡东北村、大录村、永丰乡新坪村、双龙村等5个乡8个行政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取水口8处,新建过滤池2口、蓄水池4口,安装管道42310米(其中PE100级1.6MPa 塑料管安装41820米,镀锌钢管安装490米)。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 45日历天。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地要求:R在阿坝州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3年以来已完成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设计适用)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 0:00 至 2018年 8 月 18 日23:59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5.2 招标文件下载需缴纳系统使用费15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4 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abatc.cn)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寨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九寨沟县政务中心7号楼309室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东郊记忆24号楼6楼
邮 编: 62340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37-7726056 电 话: 028-61993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