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薛城区邹坞镇庄头村、西邹坞村污水管网工程,为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乱排现象,改善农民生活居住环境,对庄头村、西邹坞村布设污水管网,将污水集中处理。预算资金1137340.43元。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项目施工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合格。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本项目2包(段),详见磋商文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服务效率: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六、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八、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8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