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采购人需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行业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地方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安全要求:满足相关规定。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
六、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八、公示期限: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3日
发 布 人: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