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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县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技术导则和平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8-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采购人需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行业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地方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安全要求:满足相关规定。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

  六、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八、公示期限: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3日

  发 布 人: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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