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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雨污水管网管道维养、排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委托,就灵昆街道雨污水管网管道维养、排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HYGY-20180815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灵昆街道雨污水管网管道维养、排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44.67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3)供应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人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A类证书、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

  五、报名方式、地点:

  1、报名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自主报名或现场至代理公司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报名地址(网址):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市楠溪江路29号四楼;

  4、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购买采购文件时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一份交于采购代理机构。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日 9 时 30 分-11 时 30 分,14 时 30 分-16 时 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楠溪江路29号四楼)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网上自主报名后即可购买采购文件

  5、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法人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A类人员证书及安全员C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上午09时30分00秒。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八、开标时间:2018年9月11日上午09时30分00秒。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10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17:00分整;

  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网上报名后(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书面报名资料和购买了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一、其他事项:

  1. 未以记名方式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楠溪江路29号四楼,联系人:朱先生,传真:56979829;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翁女士;

  联系电话:0577-869860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979824;

  传真:0577-56979829;

  地点:温州市楠溪江路29号四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财政局 ;

  监督投诉电话:0577-55875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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