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田心坪村农村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管材部分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规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信誉及获奖情况:近三年内(自2015年起),投标人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得2分,此项评分标准违反了该项规定。
答:本工程属于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范围,适用《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对加分项没有明确要求。《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为综合评价指标,且纳税信用级别的产生更多强调的是“遵纪守法”的诚信行为,是一种纳税行为的评定,与纳税额不是“等于”关系。
问题二:评分标准中信誉及获奖情况:投标人获得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绿色企业”称号的计2分,据了解该称号政府相关部门仅颁发一次,该项评分标准有失公允,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答:现政府大力倡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而“绿色企业”称号是企业在环评环测合格的基础上,环保、绿色生产等达到要求后即可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的称号,申报也并无时效性。
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2018年8月15日